经开区公安分局查处两起非法经营储存危险物品案件
发布日期:2026-03-17 17:15 浏览次数:
来源: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日,经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线索核查中成功查处两起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案件,依法严惩涉危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在未取得任何合法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私自销售成品汽油;违法行为人李某在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场所违规存放烟花爆竹,两类行为均存在极大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成品汽油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为爆炸性危险物品,非法销售、储存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办案民警依法固定完整证据后,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张某某、李某两名违法行为人分别作出治安行政处罚,现场依法收缴涉案成品汽油、烟花爆竹及相关涉案工具。
今年以来,经开区公安分局对涉危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危险物品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打击与曝光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警方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危险物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切莫为一己私利触碰法律红线。如发现私售散装汽油、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等涉危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警民携手共筑经开区公共安全坚固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