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红有农业有限公司植物红素及 辣椒素、辣椒碱、番茄红素提取项目 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5 17:11 浏览次数:0
来源: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内蒙古红有农业有限公司植物红素及
辣椒素、辣椒碱、番茄红素提取项目
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3〕877号)文件要求,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经济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内蒙古红有农业有限公司植物红素及辣椒素、辣椒碱、番茄红素提取项目的节能报告进行评审,现将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植物红素及辣椒素、辣椒碱、番茄红素提取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内蒙古红有农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四、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精益生产区、仓储物流区、研发办公区、生产生活服务区四个功能区域,配套建设内容包括溶剂储罐区、动力站、废物处理站、道路广场、停车场及绿地,总建筑面积约67000平方米。
五、项目用能情况: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389.52吨标准煤(当量值)、7432.49吨标准煤(等价值);年用电量1499.62万千瓦时;年产值63893.8万元、年增加值24420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3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低于自治区强度标杆值1.33tce/万元(等价值)、低于巴彦淖尔市强度标杆值0.99tce/万元(等价值);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0.79tce/t(当量值)、1.33tce/t(等价值)。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六、公示依据:《关于内蒙古红有农业有限公司植物红
素及辣椒素、辣椒碱、番茄红素提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巴开经发[2025]30号)
七、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2025年5月15日——2027年5月15日
联系电话:0478—7992561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