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能(内蒙古)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亿克拉高品质金刚石超硬材料项目 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25 17:24 浏览次数:
来源: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巴能(内蒙古)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亿克拉高品质金刚石超硬材料项目
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3〕877号)文件要求,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经济局委托第三方
评审机构对巴能(内蒙古)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亿克拉高品质金刚石超硬材料项目的节能报告进行评审,现将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10亿克拉高品质金刚石超硬材料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巴能(内蒙古)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三、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
四、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年产10 亿克拉高品质金刚石超硬材料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约230亩,生产生活设施总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项目拟投资购置240台大腔体(φ900及以上)六面顶液压机主机及液压系统、电控系统、高压管路、检验检测、研发等设备。
五、项目用能情况: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405.63吨标准煤(当量值)、10564.91吨标准煤(等价值);年用电量3316.47万千瓦时;年产值15392.31万元、年增加值11041.44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96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低于自治区强度标杆值1.33tce/万元(等价值)、低于巴彦淖尔市强度标杆值0.99tce/万元(等价值);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44.06千克标准煤/万克拉(当量值),105.66千克标准煤/万克拉(等价值)。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六、公示依据:《关于巴能(内蒙古)超硬材料有限公
司年产10亿克拉高品质金刚石超硬材料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巴开经发〔2025〕44号)
七、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2025年7月25日——2027年7月25日
联系电话:0478—7992561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局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