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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0 17:23  浏览次数:376

来源:市场监管局

 各股、室,开发区各类市场主体

为深入贯彻党工委、管委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2021 12 28日起在开发区辖区范围内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2021  12 28日起,辖区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的申请,一律发放电子证书,原则上不再提供纸版许可证证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信息可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查询,食品经营单位可自行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查看审批情况并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在线验签电子证书。  

(三)企业在获取电子许可证书的同时,如因业务需要发证机关打印纸质许可证书的,可向发证机关申请打印。  

(四)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各食品经营单位要及时打印纸质证书,依法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张贴。 

(六)公众可通过电子证书或店内张贴证书内的二维码,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查看许可相关信息,验证电子证书真伪。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推进。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证书在本领域本部门和跨部门的应用,将其作为提升网上办事效率的基础重要条件和便民利企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和相关股室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宣传电子证书推广应用、提高便利性和易用性,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子证书的认知度,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熟悉电子证书,并用于在各类涉企政务服务事项、经营活动、接受事中事后监管等活动中应用电子证书。  

  

附件:《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企业端应用指导 

手册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2021.12.28(13号)附件:指导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