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8000926075623/2023-00028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产业服务中心 |
| 文 号 | 巴开管发〔2023〕50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切实做好政务服务“一把手 进大厅”带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30 10:44 浏览次数:
关于切实做好政务服务“一把手
进大厅”带班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入驻大厅单位:
根据巴市政务服务局关于《 一把手进大厅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推动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打造开发区最优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零距离了解企业和群众诉求,现就“一把手进大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工作责任
(一)政务大厅一把手带班领导工作职责
为确保现场第一时间了解企业和群众需求,保障政务大厅有序高效运行,实行一把手带班工作机制。工作日,各入驻大厅窗口单位一把手现场带班,办公地点在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开发区带班领导服务台”。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带班期间,统筹管理大厅服务,监督管理大厅各窗口工作运行情况、各窗口作风建设落实情况。
2.调查研究窗口服务质量提升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3.受理解决办事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职能部门会商解决的,当天安排组织部门研究并答复当事人;对难以解决的问题,报党工委成员分管领导研究解决。
(二)“一把手进大厅”值班领导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企业、群众的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协调解决相关诉求。
2.检查本单位窗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群众“办不成事”等问题,提升窗口服务质效。
3.听取窗口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掌握窗口工作状况和窗口工作人员思想、学习及生活情况。
4.统筹解决本单位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本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激发工作热情,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5.参与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维护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秩序。
二、工作方式
采取自身体验、交叉体验、陪同办理、回访群众等方式,面对面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协调解决各进驻单位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堵点。以工作人员身份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检查窗口服务流程,参与企业群众办事并开展跟踪回访,全面掌握事项办理便捷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大厅管理专窗”作为“局长进大厅”工作联络责任窗,负责落实“局长进大厅”日常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单位情况,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进驻单位的分管领导值班,排完后再循环。政务服务中心将在每月最后一周提出下一个月的值班安排。
(二)在“局长进大厅”值班日,各单位原则上应派出一名班子成员到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一个工作日。工作期间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项制度,协助解决窗口实际困难和问题。“进驻局长”值班领导严格实行签到、签退,并登记服务台账(见附件3)。
(三)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局长进大厅”保障必要的办公条件,每天轮换一名入驻单位领导值班,统筹部门领导开展好相关工作,确保“局长进大厅”工作有序开展。
(四)各进驻单位将局长带班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宣传报道,并以简报形式报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段羲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进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局长进大厅”工作,真正把政务服务大厅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群众的平台、为民办实事的载体,切实把“局长进大厅”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时落实“局长进大厅”值班领导,做好工作衔接,防止顾此失彼,杜绝“临阵换将”,确保值班领导全程在大厅工作。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局长进大厅”工作的宣传,注重对为民办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事例的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对进驻局长坐班、现场及移交问题处置、群众评价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局长进大厅”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和窗口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局长进大厅”工作对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燕13214882001、张傲飞 15048890101。
附件:1.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局长进大厅”入驻部门值班顺 序安排表
2.开发欧政务服务大厅“局长进大厅”登记台账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
开发区“局长进大厅”入驻部门带班顺序安排表
|
序号 |
入驻单位 |
带班时间 |
|
1 |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5月29日 |
|
2 |
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
5月30日 |
|
3 |
执法局开发区分局 |
5月31日 |
|
4 |
东城区自来水公司 |
6月1日 |
|
5 |
经济发展局 |
6月2日 |
|
6 |
税务局开发区分局 |
6月5日 |
|
7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6月6日 |
|
8 |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6月7日 |
|
9 |
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
6月8日 |
|
10 |
执法局开发区分局 |
6月9日 |
|
11 |
东城区自来水公司 |
6月12日 |
|
12 |
经济发展局 |
6月13日 |
|
13 |
税务局开发区分局 |
6月14日 |
|
14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6月15日 |
|
15 |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6月16日 |
|
16 |
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
6月19日 |
|
17 |
执法局开发区分局 |
6月20日 |
|
18 |
东城区自来水公司 |
6月21日 |
|
19 |
经济发展局 |
6月26日 |
|
20 |
税务局开发区分局 |
6月27日 |
|
21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6月28日 |
|
22 |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6月29日 |
|
23 |
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
6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