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8000926075623/2025-00003 |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1-20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经开区两家药店荣获全市医疗器械样板企业
发布日期: 2025-01-20 09:15 浏览次数:
近日,经开区“内蒙古康中福大药房章嘉庙分公司” “内蒙古康中福大药房新源店”荣获全市医疗器械样板企业。

今年以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下发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要点》和《创建医疗器械样板企业操作指南》,指导各企业开展样板企业创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顺利完成样板企业申报工作。
下一步将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发挥样板企业示范作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