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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26-08-04 16: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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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土地价格的透明度,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举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09月03日上午10:00时

三、听证会地点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范围

听证会代表采取邀请与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邀请对象为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建设管理局、投资促进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产业服务中心、企业代表;同时吸纳自愿报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代表参加。

五、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提前熟悉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相关业务内容,充分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参与本次听证研讨。立足客观公正的角度,全面考量地价更新工作的各项要素,结合自身认知理性思考,为完善地价更新成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思路。

2、听证会参加人员需亲自到场参与本次听证活动,全程秉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准则,围绕听证事项的必要性、科学性、实用性展开分析,客观阐述自身观点,规范提交相关意见建议,助力优化本次地价更新工作成果。

3、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六、听证会程序

1、参会人员签到

2、会议开始,主持人介绍听证会议事项。

听证事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

听证事项说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6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75号)、《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基准地价应定期更新,一般为3-5年,临河区上一轮基准地价已超过五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地产市场的逐步发育,已有的基准地价成果不能满足经济建设需求。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安排,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并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

3、作业单位汇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过程。

4、听证代表提出观点及建议并填写听证意见表。

5、会议总结

通过听证,进一步考虑各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待技术单位进一步完善后方可上报。

6、会议结束、退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恩宁         联系电话:0478-7860962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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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04 16:56   浏览次数:

为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土地价格的透明度,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举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09月03日上午10:00时

三、听证会地点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范围

听证会代表采取邀请与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邀请对象为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建设管理局、投资促进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产业服务中心、企业代表;同时吸纳自愿报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代表参加。

五、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提前熟悉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相关业务内容,充分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参与本次听证研讨。立足客观公正的角度,全面考量地价更新工作的各项要素,结合自身认知理性思考,为完善地价更新成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思路。

2、听证会参加人员需亲自到场参与本次听证活动,全程秉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准则,围绕听证事项的必要性、科学性、实用性展开分析,客观阐述自身观点,规范提交相关意见建议,助力优化本次地价更新工作成果。

3、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六、听证会程序

1、参会人员签到

2、会议开始,主持人介绍听证会议事项。

听证事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

听证事项说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6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75号)、《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基准地价应定期更新,一般为3-5年,临河区上一轮基准地价已超过五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地产市场的逐步发育,已有的基准地价成果不能满足经济建设需求。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安排,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并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

3、作业单位汇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过程。

4、听证代表提出观点及建议并填写听证意见表。

5、会议总结

通过听证,进一步考虑各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待技术单位进一步完善后方可上报。

6、会议结束、退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恩宁         联系电话:0478-786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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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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